| 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佚名
日期:2009年11月17日 访问次数:次 |
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,转变工作作风,建立办事高效、运转协调、行为规范的审计执法机关,加强审计机关勤政、廉政建设,自觉地把政务工作置于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,密切党群干群关系,结合本局实际,制定政务公开、民主监督制度如下:
一、政务公开的内容
(一) 对外公开的内容
1、公开机构、部门名称、职能、职责范围、办事程序。
2、公开岗位职责、办事人员身份、办事依据、办事程序和要求、办事时限、办事结果、服务措施、文明用语。
3、公开廉政规定、审计纪律“八不准"、办事人员的职务权限、申诉制度、监督部门和监督电话。
4、公开群众关心的有关制度、规定、处罚标准,以及应予公开的其它事宜。
(二) 对内公开的内容
1、公开领导干部的廉政措施、任期(含年度)目标实施情况。
2、公开干部的责任目标、任职条件、机关内部各项制度、规定及执行落实情况。
3、公开机关内部财务收支状况,包括招待费支出、大额资金使用、较大固定资产的购置、变卖、出租等。
4、公开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。
二、政务公开的形式
(一)对外公开
1、把各项职责、制度、规定连同执法人员照证号公开上墙,制做标有姓名、执法证号的桌牌摆在办公桌上,并佩戴胸牌上岗,使办什么事、找谁办、怎么办一目了然,接受群众监督。
2、通过河西报、河西有线电视台将政务公开的形式公布于众,接受舆论监督。
3、聘请特约审计员,接受社会监督。
4、设立监督电话等多方位的监督体系。
(二)对内公开
通过领导班子会议、机关中层干部会议、全体干部职工会议,以及内部文件、会议纪要、简报、信息、通知等形式,向机关内部人员公开。
三、政务公开的措施
1、加强领导。局党组要把“政务公开、民主监督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做为大事来抓,成立以党组书记、局长为组长,党组成员为副组长,人事教育科科长、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为委员的河西区审计局“政务公开、民主监督”工作领导小组。
2、落实责任。“一把手"亲自抓,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,责任到人,监督意见涉及哪个科室,就由哪个科室具体承办,人事科、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,分管领导检查落实,并纳入责任目标进行考核。
3、建立监督机制。对在政务公开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,予以表彰和奖励,并作为干部考核依据;对工作不力,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予以批评和处罚,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。 |